人民警察權威不容挑釁!慈利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襲警罪案件
2024-10-21 16:49:20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熊夢棋 | 點擊量:8103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熊夢棋)近日,慈利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襲警罪案件,被告人劉某以襲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?基本案情:某日,慈利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嚴某的報警稱其受到被告人劉某的威脅。接警后,身著制服的民警劉某某、輔警余某某等人駕駛警車來到劉某的住處找到了劉某,對其表明警察身份后,要求劉某到派出所配合調查。劉某突然從臥室床頭旁的桌上抽出一把殺豬刀朝民輔警揮舞,致劉某某、余某某多處受傷。二人受傷后被送往醫(yī)院治療,其中,余某某因創(chuàng)傷性休克、左側前胸壁皮膚裂傷深達肌層,經急診科搶救后轉入神經外科重癥監(jiān)護室。后經鑒定機構鑒定,二人的傷情分別構成輕傷二級、輕微傷。
法院審理:慈利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持管制刀具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(zhí)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和配合人民警察執(zhí)行職務的輔警,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,被告人劉某的行為已構成襲警罪,應從重處罰。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且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依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宣判后,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。
法官寄語
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(zhí)法權,肩負著打擊違法犯罪、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、維持司法秩序、執(zhí)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職責。但在依法履職過程中,也時常遭受違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、打擊報復,不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,更嚴重損害國家法律權威、破壞國家正常管理秩序。
中國良好的治安環(huán)境背后,是無數警察的犧牲與奉獻,英雄保護人民,英雄也需要保護。對于任何辱警、襲警行為,人民法院堅決依法打擊,零容忍!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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